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📣此商品48小時內快速出貨🚀Hulucat誘惑的慕斯肉泥(15g/4條)貓肉泥 貓咪肉泥 餐包貓零食 貓點心

NT$ 45.00

商品描述:


Hulucat》誘惑的慕斯肉泥貓咪肉泥餐包系列(類CIAO)


◆香濃肉泥採用多種新鮮海鮮做基底,營養兼具嗜口性。

◆小巧設計,一次1條輕鬆吃,方便好吞咬食。

◆泥狀貓咪小點心,貓咪喜愛的鮪魚風味。

◆內含4入小包裝,餵食方便,美味不流失的泥狀貓咪小點心。


38-301-幼貓鮪魚

◆成分:白身鮪魚、黃鰭鮪魚、水、樹薯粉、調味劑、果膠、維他命E、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◆營養分析:粗蛋白5%以上,粗脂肪0.01%以下,粗纖維1%以下,粗灰份3%以下,水份92%以下。


38-302-鮪魚 

◆成分:白身鮪魚、黃鰭鮪魚、水、樹薯粉、調味劑、果膠、維他命E、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◆營養分析:粗蛋白5%以上,粗脂肪0.01%以下,粗纖維1%以下,粗灰份3%以下,水份92%以。


38-303-鮪魚+干貝 

◆成分:白身鮪魚、黃鰭鮪魚、水、樹薯粉、干貝萃取物、調味劑、果膠、維他命E、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◆營養分析:粗蛋白5%以上,粗脂肪0.01%以下,粗纖維1%以下,粗灰份3%以下,水份92%以下。


38-304-鮪魚+蝦 

◆成分:白身鮪魚、蝦、水、樹薯粉、調味劑、果膠、維他命E、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◆營養分析:粗蛋白5%以上,粗脂肪0.01%以下,粗纖維1%以下,粗灰份3%以下,水份92%以下。


38-305-鮪魚+蟹肉

◆成分:白身鮪魚、黃鰭鮪魚、蟹肉、水、樹薯粉、調味劑、果膠、維他命E、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◆營養分析:粗蛋白5%以上,粗脂肪0.01%以下,粗纖維1%以下,粗灰份3%以下,水份92%以下。


38-306-鮪魚+鮭魚

◆成分:白身鮪魚、黃鰭鮪魚、鮭魚、水、樹薯粉、調味劑、果膠、維他命E、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◆營養分析:粗蛋白5%以上,粗脂肪0.01%以下,粗纖維1%以下,粗灰份3%以下,水份92%以下。


38-307-雞肉+牛奶 

◆成分:雞肉、白身鮪魚、水、樹薯粉、牛奶、調味劑、果膠、維他命E、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◆營養分析:粗蛋白5%以上,粗脂肪0.01%以下,粗纖維1%以下,粗灰份3%以下,水份92%以下。


38-308-雞肉

◆成分:雞肉、白身鮪魚、水、樹薯粉、調味劑、果膠、維他命E、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◆營養分析:粗蛋白5%以上,粗脂肪0.01%以下,粗纖維1%以下,粗灰份3%以下,水份92%以下。


38-311 雞肉+鮪魚

成份:新鮮雞肉、黃鰭鮪魚、白身鮪魚、水、樹薯粉、鮪魚萃取物 瓜爾豆膠、豌豆蛋白、維生素E、大豆油、FOS低聚果寡糖、牛磺酸


38-312 雞肉+吻仔魚

成份:新鮮雞肉、新鮮吻仔魚、水、樹薯粉、鮪魚萃取物、瓜爾豆膠、豌豆蛋白、維生素E、大豆油、FOS低聚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
38-313 雞肉+干貝

成份:新鮮雞肉、水、樹薯粉、干貝萃取物、鮪魚萃取物、瓜爾豆膠、豌豆蛋白、維生素E、大豆油、FOS低聚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
38-314 雞肉+蝦

成份:新鮮雞肉、鮮蝦、水、樹薯粉、鮪魚萃取物、瓜爾豆膠、蛋白、維生素E、大豆油、FOS低聚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
38-315 雞肉+蟹肉

成份:新鮮雞肉、新鮮蟹肉、水、樹薯粉、鮪魚萃取物、瓜爾豆膠、豌豆蛋白、維生素E、大豆油、FOS低聚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
38-316 雞肉+鮭魚

成份:新鮮雞肉、新鮮鮭魚、水、樹薯粉、鮪魚萃取物、瓜爾豆膠、豌豆蛋白、維生素E、大豆油、FOS低聚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
38-317 雞肉+柴魚

成份:新鮮雞肉、新鮮柴魚、水、樹薯粉、鮪魚萃取物、瓜爾豆膠、豌豆蛋白、維生素E、大豆油、FOS低聚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
38-318 雞肉+蔓越莓

成份:新鮮雞肉、新鮮蔓越莓、水、樹薯粉、鮪魚萃取物、瓜爾豆膠、豌豆蛋白、鮪魚油、維生素E、FOS低聚果寡糖、牛磺酸。


商品規格/材質


◆品牌:AIXIA愛喜雅

◆類型:餐包

◆產地:泰國

◆成分:請參照包裝依包裝上標示為主

◆適用階段:全貓

◆體型:全貓

◆保存期限:6個月以上。

◆重量(kg):15g*4條入/包

◆保存方式:避免放置潮濕處、避免放置太陽照射處、食用前先檢查保存期限,若有異味請勿食用、真空包裝若有不正常膨脹,建議不要食用、開封後細菌、黴菌開始滋生,請儘快食用完畢、開封後需放至冰箱冷藏並密封


(一)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,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,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,並依規定申請檢疫。擅自輸入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。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,將課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
(二)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。

(三)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3項規定,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